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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劳动合同

时间:2024-08-18 05:24:04
劳动局劳动合同

劳动局劳动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局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局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名称为 ,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XX]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约定为 。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为 ;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 ……此处隐藏20112个字……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

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劳动局劳动合同11

发布:陈稿件来源:集团点击率: 上一下一发布日期:20xx-2-8 磊文件580 条 条

(20xx年2月5日二届五次职代会通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淮南矿业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在淮南矿业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册在岗职工及单位使用的满一年的劳务派遣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规定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女职工请长期哺乳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度已享受单位安排的疗(休)养人员,其疗(休)养天数达到或超过年休假应休天数的(不足应休天数的可补齐年休假应休天数);

(六)年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

四、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计算

按现行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时间确定。

五、年休假工资支付

(一)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年休假日工资=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职工本人月工资为职工本人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剔除本人上年度双休日、法定节日、年休假加班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职工年休假日工资,每年元月上旬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确定。

(二)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实际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计算。

(三)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本人正常上班工资+本人实际应休

未休年休假天数×本人年休假日工资×200%计算。

(四)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要求在年休假期间上班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职工办理退休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其相应的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折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实行年薪制人员,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含在本人年薪内,单位不再另外支付年休假工资。

六、年休假的安排

(一)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安排好每位职工的年休假计划。生产单位职工年休假尽量在停产检修期间集中安排。

(二)各单位要加强劳动组合,通过提升技术装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劳动效率、精简岗位用工,保障年休假制度落实。

(三)严格职工考勤制度,灵活安排职工休假,可以用职工请事假等其他形式冲抵年休假。

(四)职工年休假可以一次休完,也可以分段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遇特殊情况也可以跨年度安排。

(五)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不愿意休的,职工要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后,将本人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

(六)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书面签字同意后,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七)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或单位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上班并已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后,职工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三项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七、其他规定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职工年休假工作,建立职工年休假台账,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职工年休假的安排和落

实情况。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要在迁调单上注明该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和已休假天数。

(三)原淮南矿务局煤干劳字【1992】176号《关于印发〈淮南矿务局职工年休假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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